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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客户购房款六千余万 合肥一房产中介公司总经理被判无期徒刑

日期:2006-09-02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中国法院网讯   运用种种手段骗取客户购房资金6000余万元,并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曾是安徽省最大的房产中介公司之一的合肥桃园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坤平6月8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其姐、桃园房产公司副总经理张坤霞也获刑10年6个月。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桃园房产公司在从事房产买卖代理业务中,以与客户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代收客户购房款、银行按揭款、交易保证金的方法,骗取客户资金4258万余元,张坤平、张坤霞名下的另一家公司华坤房地产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房产买卖合同,销售已被抵押、查封的房产,或将购房客户的房屋产权证办到公司员工名下用以贷款,骗取客户购房款1751万余元。

  安徽省高院还认定,张坤平作为桃园房产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设立前即将缴存的经过验资的60万元注册资金抽出,在没有实际交付货币的情况下,取得了桃园房产公司的注册登记,而后公司又采取挪用客户购房款取得验资证明的欺诈手段虚增注册资本740万元。

  6月8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安徽省高院委托二审宣判:以虚假出资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坤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坤霞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单位桃园房产公司罚金110万元;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单位华坤房地产公司罚金50万元;判决扣押在案的两公司及张坤平、张坤霞的财物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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