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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中绿房产职务侵占案一审宣判 四高管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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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09-06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
昨天下午,安徽中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绿)原总经理周萍芳等人涉嫌职务侵占一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周萍芳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两个弟弟周坤明和周坤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1年;江振国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上述四人除犯罪所得被依法追缴外,还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至1万元不等。
现年33岁的周萍芳是宿松县人,安徽中绿原物业办公室主任周坤明和安徽中绿原管理人员周坤朗均是其弟弟。在庭审中,周萍芳承认其和本案另一名被告人、安徽中绿原副总经理江振国系同居关系,并生有一孩子。
经查明,作为安徽中绿的工作人员,周萍芳及其弟弟、江振国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其中,周萍芳侵占公司财产人民币200余万元。此外,江振国还被查明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人民币25.8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
此案宣判后,周萍芳等4人均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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