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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裁定复议申请书

日期:2004-03-03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 

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ΧΧ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ΧΧ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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