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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夫安新家前妻扣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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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10-10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
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杨道彬)得知前夫准备安新家,担心前夫不再支付女儿生活费,前妻竟将其物品和财产“扣押”。昨日,无法脱身的前夫拨打110报了警。
昨日上午10时许,家住杨家坪新华七村的李先生向110报警称,自己家里的财产被前妻“扣押”了,自己也无法脱身。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我这样做,是担心他不再支付女儿生活费了。”李先生的前妻称。
今年7月,李与前妻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中就共同财产和债务进行了分配,并约定,3岁女儿由前妻抚养,李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女儿今后的教育费、保险费和医疗费,双方各承担一半。然而,昨日前妻得知他准备再婚安新家,竟将家里的锅碗瓢盆都“扣押”了,不准他带走包括衣物在内的任何一样东西。对此,律师梅劲认为,李先生和前妻在离婚协议中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李先生有权搬走属于自己的财产,他可向法院诉讼,要求其前妻履行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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