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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只是因“第三者” 独生子女性格成主因

日期:2006-12-07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龙网讯-常州晚报消息 在很多人看来,离婚大多是因为“第三者”插足所致,但钟楼法院最新的一份数据否定了这个结论。该院在对今年以来数以百计的离婚案调查发现,因“第三者”离婚只占全部离婚案的四分之一,而新一代独生子女独立意识不强、自控能力不足,成为造成婚姻不稳定的主要因素。

  该院不久前审理的李某与妻子张某离婚案中,当初这对小夫妻是亲友们眼中是世界上最幸福美满的一对。小两口是大学同学,由此相识相爱,毕业回到常州后,一个在外资企业工作,另一个是机关公务员。可结婚后,妻子逐渐发现,丈夫作为家中独生子女,自主意识不强,夫妻间生活琐事、吃用开销等,都要征询父母的意见,妻子因此深感不适应,夫妻渐渐由争辩发展为争吵,以至于丈夫宁与父母同居一室,也不愿与妻子共卧一床,最后,丈夫向法院起诉,以妻子不尊重男方父母为由,要求离婚。

  另一起离婚案中的主角张某,也是家中独子,家境富裕,父母望子成龙,张某高中毕业,即被送出国念大学。在国外学习期间,远离父母、倍感寂寞的张某,与同样身处异国的许某相识,并很快开始同居生活。婚后不久,新婚的激情慢慢消退,生活也渐渐趋于平淡,丈夫张某无心读书,整天上网打游戏,更不尽婚姻责任,双方由此产生矛盾,最后走进法院要求离婚。

  从上述两例离婚案可以看出,在独生子女离婚案中,既没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也没有家庭暴力现象存在,问题出在夫妻间的相处方式上。

  该院承办法官分析认为,维持家庭的幸福美满,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努力。独生子女家庭条件好,自身素质高、个性张扬,是优势;但生活独立性不强,不善与人相处,不顾及他人,是缺憾。夫妻如何相处相守,也是一门艺术,夫妻间的相互尊重、信任,是感情稳固和婚姻幸福的基本保证。夫妻间要学会谦让、容忍,夫妻双方要有对家庭最起码的责任感,这种责任包括对双方、孩子以及双方的父母、家庭的责任,独生子女夫妻都应尽快从琐碎平淡的家庭生活中成熟起来,遇事不能使性子,耍脾气,从昔日的掌上明珠,逐渐成长为家庭的栋梁,孩子的榜样,父母的依靠。 (杨关中 江秋霞 殷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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