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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事案件庭前速调制度,最快45分钟可审结

日期:2007-02-02 新闻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广东省内率先推行庭前速调,使立案至结案最快45分钟完成;创新设立执行财产线索举报悬赏制度,使执行效果大大增强;推出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使立案更加便民快捷……记者昨天从禅城区法院了解到,去年该院创新性地推出了多种便民措施,经历了收案飙升的巨大压力,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92
2件,比2004年翻了一番。

  为应对收案中民事、商事纠纷的急剧上升,禅城法院早在2002年就率先推行庭前速调制度,在立案庭设置速调组。而2006年该院大胆创新在庭前速调的基础上,直接赋予调解法官以简易民商案件的裁判权,并将速裁组分立为“速调”和“速裁”两种机制,这种立案调解的新模式变革在全省法院也是首次实行。如立案时双方当事人均到场,最快从立案开始45分钟就可以拿到调解书。通过这项改革,法院审判效率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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