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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里的离婚案件变多了,赡养纠纷和乡邻纠纷变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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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7-02-25 新闻来源: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
“这对小孩的健康成长很不利,希望离异双方多从子女的利益出发想想。”桐乡乌镇法庭的陶法官近日告诉记者,与以前相比,现在农村赡养纠纷和乡邻纠纷少了,比较多的是离婚案件。
在离婚案件中,有一类现象比较常见:企业老板因为参与赌博,带来欠债和离婚两大问题。还有一类是,外地妇女嫁给本地人后,因种种原因导致离婚,或者女方一走了之,这也是“很难处理的”。
陶法官介绍了近日刚刚审结的一个离婚案件: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未成年的儿子跟随男方,因为一台电视机的归属,调解几次都没成功。离婚后,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女方为房子使用问题与男方一度吵架,女方不同意将电视机留给儿子,儿子气得要砸电视机。虽然法庭和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付出了“很大努力”,但该案的离异双方的关系最终还是“很差”。
陶法官还向记者介绍了另一起离婚案件,这起案件前后历经一年多时间才处理完毕,其中也涉及抚养小孩的问题。陶法官提醒有关人士,父母的离婚纠纷一旦给小孩造成心理的创伤,小孩就不可能在和谐的环境下成长了,会给孩子的一生带来很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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