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法眼天下 >> 国内新闻 >> 正文
想发结婚财 诈婚骗钱罚款一万获刑一年

日期:2007-04-03 新闻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一外地女子伙同他人,以找婆家结婚为名到处发“结婚财”,最终被人识破,告上法庭。3月28日,博兴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今年38岁的熊丽丽是四川省遂宁市人,2006年4月,熊丽丽同老乡来到了博兴县,以给熊丽丽找婆家的名义骗钱发“结婚财”。2006年4月6日,她们把目标锁定在博兴县吕艺镇单身大龄青年谢某身上,并骗取了谢某及家人的信任。4月27日,熊丽丽用假身份证与谢某登记结婚。两个月后,熊丽丽带着两本结婚证逃走。2006年8月26日,熊丽丽同老乡用同样的伎俩骗取高唐县三十里铺镇张某及家人时被识破。

  2007年3月28日,博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熊丽丽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上一条新闻:
下一条新闻:
[关闭窗口]
本站服务
· 贾明军主任简介
· 吴卫义律师简介
· 赵宁宁律师简介
· 王小成律师简介
· 陆颖律师简介
· 徐洁律师简介
· 朱永香律师简介
· 付忠文律师简介
· 王悦建律师简介
· 200-500面谈咨询
· 离婚调解服务
· 案件代理服务
· 网上预约咨询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