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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离婚夫妻“竞拍”子女抚养费

日期:2008-01-11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将拍卖业中的“竞价”规则引入审判实践中,成功地调解了一起涉及子女抚养费问题的离婚纠纷。


    王芳与王建(均为化名)因感情破裂,王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开庭审理中法官了解到,2001年双方生有一女,因患先天性脑瘫,需专人照顾护理。王建与王芳虽为同村,但婚后王建一直在外打工。为了给女儿看病,王芳将残疾儿托付公婆照顾,也到外地打工。抚养残疾儿不仅意味着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劳动,而且还要面临承担大额医疗费。原、被告虽然都不忍心抛弃孩子,但又希望由对方抚养女儿自己承担抚养费。由谁来抚养孩子,抚养费用承担多少更合适? 调解中,子女抚养问题成了本案的最大矛盾。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审判人员想到用竞价的方式来决定子女抚养权问题,由出价高者承担抚养费给付义务,另一方抚养子女。这一方案征得双方同意后,由法官主持抚养费竞价开始,通过十多个回合轮番的出价,王芳最终以首次给付9780元抚养费和护理费竞价成功,王建也表示同意抚养女儿。

    该案调解后当庭执行完毕。王芳将抚养费交给王建时,深有感触地说:“虽然在竞价中我出的抚养费数额高,可是再出多少也赶不上女儿的需要。以后女儿看病需要花钱,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去承担。”审判人员通过创新思路,另辟蹊径,终于使这起离婚案件和平圆满地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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