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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演示结婚习俗变迁

日期:2006-09-29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环球在线消息: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借着吉祥如意的好意头,佛山也即将迎来新的一波结婚高潮。新人拿到手的“红本本”虽然面积不大,却使他们甜蜜到心底。

    昨天,佛山民间收藏爱好者阿强收藏的500多张结婚证就让记者大开眼界。方寸之间,却讲述着佛山乃至整个中国婚庆习俗的百年变迁。“一张结婚证就是一段历史,这些结婚证让我们看到佛山人结婚习俗的变迁”,看着儿子收藏的一张张结婚证,60多岁的梁伯忍不住慨叹。本期专题,记者将带您走进阿强的“结婚证世界”,透过一张张小小的“结婚证”,透视了这些结婚证背后的故事。

    清朝晚期: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从故纸堆中读出文化味,这具体到阿强收藏的500多张结婚证最贴切不过了。阿强收藏最早的“结婚证”是清朝宣统元年的 “童养婚帖”。该“婚帖”是一张红色的,字迹由毛笔书写。整个婚帖没有任何图案修饰。

    在该“婚帖”的右侧有四句话“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前世姻缘,上苍注定”。

    中间注有乾造与坤造,即男女的生辰八字,该“婚帖”上还写有“聘礼白银两百二十两”。

    最后用农历落款日期: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初三,在左侧写有“和合百年”作祝福话语。从收集地来看,这张结婚证应该是当时佛山地区的。

    是否相配全凭  媒人一张利嘴

    据了解,童养媳在民间多出身于贫寒之家,女方为了免除抚养负担,便把女儿送往男方,有的男方家长为免去儿子成年后花聘金,也找童养媳。

    年龄上,童养媳一般要比其“丈夫”要大。人们往往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概括传统婚姻。所有婚事都是由媒人往来传言,再由父母决定,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权力。

    在古人认为,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礼,就能得到社会的承认。

   “姐弟恋”竟成一时之风

    阿强的前辈曾经告诉他,古人很讲究生辰八字,八字相匹配则天地结合,阴阳相配。男方出白银两百二十两的高额聘礼说明男方在当时是相对比较富有的。从该“婚帖”的日期可以看出,童养媳当时只有12岁,其“丈夫”应该在12岁以下。

    买来的童养媳主要是照看“丈夫”,陪“丈夫”玩耍、读书等,作用相当于现在的小保姆。等其“丈夫”长到15岁左右,两人才正式完婚。

    这种风俗当时在佛山也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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