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婚姻知识 >> 离婚知识 >> 正文
怎样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日期:2004-03-17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强奸、通奸、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行为。
 
上一条新闻:
下一条新闻:
[关闭窗口]
本站服务
· 贾明军主任简介
· 吴卫义律师简介
· 赵宁宁律师简介
· 王小成律师简介
· 陆颖律师简介
· 徐洁律师简介
· 朱永香律师简介
· 付忠文律师简介
· 王悦建律师简介
· 200-500面谈咨询
· 离婚调解服务
· 案件代理服务
· 网上预约咨询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