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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遗产家人翻脸 93岁奶奶告孙子

日期:2006-08-23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93岁高龄的韩老太太为了要回老伴去世时留下的22万元存款,与掌管钱财的大孙子闹翻了脸,她一气之下把大孙子告到了法院。1月13日,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逊母口法庭就这起遗产继承纠纷做出了一审判决。

    今年93岁高龄的韩老太太的祖籍是河南省太康县,1997年香港回归那年,离开她将近半个世纪的老伴从台湾返回大陆定居,并与韩老太太一起共同生活。三年之后,韩老太太唯一的儿子先于她和老伴去世。此时老太太的两个孙子和一个孙女也都已经成家立业。2003年韩老太太的老伴也离开了人世,于是韩老太太就搬到义马市的千秋镇随小孙子一起生活。

    随着年事渐渐增高,韩老太太不仅没有了生活来源,而且由于健康方面的原因,用钱的地方也愈来愈多。她知道老伴去世时留下的22万元存款,由其住在太康县的大孙子掌握着,可多次协商后,她均没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份遗产。无奈之下,韩老太太和其小孙子以老太太的大孙子为被告起诉到太康县法院,要求返还两原告应得的遗产。

    因为韩老太太的儿子早于老太太的老伴去世,发生代位继承问题,太康县法院受理后,依法通知韩老太太的孙女作为原告参加诉讼,有权要求参加其父亲应得遗产的分配。韩老太太的孙女接到通知后明确表示放弃遗产继承权,不参加诉讼。

    太康县法院逊母口法庭审理后认定,韩老太太的老伴去世时留下的22万元存款系遗产,韩老太太的老伴1997年返回大陆定居后的几年间主要由被告尽赡养义务,并且被告对自己的父亲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对该笔遗产应该多分;韩老太太的小孙子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代位继承其父在本案中应得的部分份额。法院遂判决22万元遗产中,11万元归韩老太太,2.75万元归韩来太太的小孙子,其余8.25万元归被告即韩老太太的大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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