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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俩起诉生父要母亲“遗产”

日期:2007-10-08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我不想和父亲对簿公堂,但是,我和弟弟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了。”10月7日,松原27岁女孩刘畅说,她的父亲在生母过世后另娶,因家里矛盾加剧,她和弟弟从家里搬出。近日,她找到父亲索要生母遗产,遭到父亲拒绝,无奈之下,她和弟弟将父亲告上法庭。

    刘畅介绍,1999年生母去世后,她的父亲与一位30出头的女子再婚。最初的几年里,一家人生活还算可以,可是后来家中矛盾不断升级。今年6月,她和继母发生了争执,自己的日用品和行李被继母扔掉,迫于家庭矛盾,她和弟弟先后从家里搬出。

    与父亲、继母的关系破裂后,刘畅姐弟俩决定继承生母遗产自食其力生活。据刘畅讲,她的生母过世前曾抽奖中过一台轿车,后卖得近6万元。事后,母亲多次表示,这6万元将留给女儿和儿子。此外,家里还有一套房子,后拆迁获10多万元补偿,刘畅认为,这笔补偿款项中,应该有一半儿归她和弟弟所有,因此,刘畅决定向父亲索要生母遗产。

    “孩子的母亲确实说过要把6万元留给两个孩子,他们家也确实拿到过1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10月7日,刘畅的姑姑向记者证实这一情况。据了解,刘畅曾多次向其父亲索要遗产,每次都遭到父亲的拒绝,无奈之下,她和弟弟将父亲告上法庭。

    随即,记者拨通了刘畅父亲的电话,刘父已经收到了法院传票。“我没有这个女儿,6万块钱已经花光了。”刘先生情绪很激动,并称女儿就此事不应该起诉自己,对于父女二人纠纷,刘先生表示可以与女儿私下沟通,但女儿想索要6万元及房屋拆迁补偿费是绝对不可能的。

    吉林良伟律师事务所赵律师讲,生母过世前拥有的6万元属夫妻共有财产,刘畅和弟弟有权对其中的一半进行继承,此外,房屋拆迁补偿款项中,姐弟二人也可以依法继承部分财产。目前,刘畅已就生母遗产向松原市宁江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此案并定于本月11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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