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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借钱给丈夫离婚遭否认 未做财产约定欠条有效

日期:2004-10-15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小俩口因为琐事起诉离婚。法庭上,丈夫张某对婚前借款拒不承认,甚至否认亲手写过欠条。荣成法院通过笔迹鉴定,让欠条“张口说话”,使王某的合法利益得到了保障。

  2000年,荣成市张某分得单位的一套商品房。虽然面临结婚,可他却无钱装修。2001年 
10月,他向对象王某借款3万元装修房屋,并承诺结婚后归还,同时出具了借条。  

 2002年“五一”二人结婚。婚后,二人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不休。2004年3月,王某向荣成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张某归还婚前借款3万元。法官经调查,确认二人感情已经破裂,遂判决准予离婚。但是提及婚前借款,张某当庭拒不承认有这回事。连做为物证的欠条,他也一口咬定不是他写的。

  后经荣成法院技术室进行笔迹鉴定,最终确认欠条为张某所写。据此法院认定,张某与王某虽属夫妻关系,但借贷关系发生在双方结婚之前,3万元债权是王某的婚前财产,且婚后双方对婚前财产也未作约定,依据《婚姻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即夫妻双方的合法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应受到法律保护,遂判决张某清偿王某借款3万元并承担此案的文检鉴定费用。

     小俩口因为琐事起诉离婚。法庭上,丈夫张某对婚前借款拒不承认,甚至否认亲手写过欠条。荣成法院通过笔迹鉴定,让欠条“张口说话”,使王某的合法利益得到了保障。

  2000年,荣成市张某分得单位的一套商品房。虽然面临结婚,可他却无钱装修。2001年

 
10月,他向对象王某借款3万元装修房屋,并承诺结婚后归还,同时出具了借条。  

 2002年“五一”二人结婚。婚后,二人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不休。2004年3月,王某向荣成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张某归还婚前借款3万元。法官经调查,确认二人感情已经破裂,遂判决准予离婚。但是提及婚前借款,张某当庭拒不承认有这回事。连做为物证的欠条,他也一口咬定不是他写的。

  后经荣成法院技术室进行笔迹鉴定,最终确认欠条为张某所写。据此法院认定,张某与王某虽属夫妻关系,但借贷关系发生在双方结婚之前,3万元债权是王某的婚前财产,且婚后双方对婚前财产也未作约定,依据《婚姻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即夫妻双方的合法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应受到法律保护,遂判决张某清偿王某借款3万元并承担此案的文检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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