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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约定外人不知 欠债还得两人还

日期:2008-01-05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两口子离婚有协议 房产归女方 债务男方还 法官提示———

  我的朋友孙某前年买房交首付时曾向我借款1万元,现在孙某离婚且离开了北京。我听说此事后找到孙某的前妻赵某,拿出借条要求赵某还款。

  谁料赵某拿出一份离婚协议书,说她跟孙某离婚时约定好了,家中的房产归她所有,家中一切债务由孙某负责偿还,与赵某无关。据此,赵某让我找孙某要钱去。

  现在,大家都不知道孙某去了哪里,请问我该怎么办?

  法官释疑

  曹英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了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具体到你的情况,虽然孙某与赵某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家中房产归赵某所有、家中的债务由孙某承担,但该离婚协议只能约束孙、赵二人,你作为债权人对此并不知晓,故该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对你没有约束力。

  现在,你仍有权要求孙某、赵某共同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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