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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婚前瞒病情 妻求离婚赢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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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08-03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
检察日报讯 结婚前丈夫对妻子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婚后妻子发现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7月17日,江西省鄱阳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去年12月,经他人介绍,郭孝亮与方淑萍按农村习俗订婚相识。2006年1月,郭孝亮借口本村调整责任田,要求方淑萍与其结婚。经多次劝说,方淑萍表示同意。1月20日,郭孝亮与方淑萍办理了登记手续后即完婚。不久,方淑萍发现郭孝亮有生理缺陷,不能过性生活,经检查无法医治。方淑萍认为郭孝亮婚前隐瞒病情,误了她的青春,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接触了解甚少,草率结婚,尤其是被告婚前隐瞒病情恶化了本没有感情的夫妻关系,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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