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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一起离婚案法庭开到监狱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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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08-17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
大连晚报讯27岁的丈夫与妻子关系一直不好,相互私下签订了《分居协议》,可是,丈夫竟在分居期间因强奸妇女被关进了监狱。妻子认为,他们的感情已到尽头,因此要求离婚,但是,此时其丈夫还在监狱里服刑。本着人文主义关怀,法院将诉讼法庭搬到了监狱,举行了一场特殊的法庭庭审,得到了家属们的拍手叫好。
据了解,张某今年28岁,居住在沙河口区某街,她与陶某于2004年10月结婚。可是婚后,两个人为了一些家庭的事情产生了矛盾,仅仅过了一个月,两个人同意分居,并达成了一份《分居协议》。可是,张某压根没有想到的是,丈夫在这期间,竟然强奸了一名妇女,被这个妇女告到了当地派出所,民警将陶某抓获。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他犯有强奸罪,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2006年3月24日,陶某被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后在某监狱服刑。
丈夫如此的表现,张某非常气愤,认为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了。今年7月18日,她向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强烈要求与背信弃义的丈夫离婚。法院随即受理了这个案件,但是,考虑到陶某还在某监狱服刑,征求张某的同意,法院将法庭开在了某监狱,极大地方便了张某。
在法庭上,张某提出,他们结婚仅仅一个多月,他们的关系就出现了巨大的裂痕,陶某竟然犯了强奸罪,极大的伤害了她的感情,因此她认为,他们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共同生活的可能性,诚恳请求法院判决他们离婚。而陶某也在法庭上,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他与妻子张某是有一定感情的,他确实欠张某的,但是,他所犯的罪行是有原因的,只是有些事情无法说而已,他认为妻子应该原谅的所作所为,给他一个机会,他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查明,他们两个人确实在结婚一个多月之后,达成了分居协议,而在这期间,陶某犯了强奸罪,今年3月被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经过查实,双方无子女,无共同财产,无住房(为租别人房子)。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结婚时间较短,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牢固的夫妻感情,况且被告现在已经入狱,所犯罪行是强奸罪,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所以原告起诉离婚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应该予以支持。近日,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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