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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病重 离婚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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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09-01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
新闻晚报讯 日前,丈夫薛先生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被徐汇法院驳回。
1972年,江西一家支内企业的职工薛先生和俞女士登记结婚,婚后还生育了一个儿子。1988年2月,薛先生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后先回上海。2005年6月薛先生起诉与妻子离婚未获准许。今年3月,薛先生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而此时俞女士已被确诊患了胃癌。
案件审理中,俞女士表示双方以前关系一直很好,也能相互关心和照顾。现多病体弱,无处居住,生活十分困难,愿与丈夫住在一起共同生活,不同意离婚。经法官耐心调解,薛先生先行支付给妻子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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