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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良男子续了香火甩了发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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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09-06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
汉网讯 2001年,已婚女子万凌婚后因宫外孕不能再生育,和丈夫蒋成良订下“婚外生育协议”:同意蒋成良和别的女人生孩子续“香火”。
有了“婚外生育协议”保证,蒋成良真的在外与别人同居,生下孩子,并与那女人日久生情。万凌知道后大吵大闹,蒋成良于是以她到处散播此事,破坏自己名声为由,要求离婚。
万凌坚决不同意,并表示,若要离,蒋成良须赔偿她2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双方最终法庭相见。
记者昨日从法院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万凌诉请离婚理由正当,依法应予支持,但要求蒋成良赔偿20万元损失费于法无据,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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