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经典案例 >> 判离与否 >> 正文
无良男子续了香火甩了发妻

日期:2006-09-06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汉网讯   2001年,已婚女子万凌婚后因宫外孕不能再生育,和丈夫蒋成良订下“婚外生育协议”:同意蒋成良和别的女人生孩子续“香火”。

  有了“婚外生育协议”保证,蒋成良真的在外与别人同居,生下孩子,并与那女人日久生情。万凌知道后大吵大闹,蒋成良于是以她到处散播此事,破坏自己名声为由,要求离婚。

  万凌坚决不同意,并表示,若要离,蒋成良须赔偿她2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双方最终法庭相见。

  记者昨日从法院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万凌诉请离婚理由正当,依法应予支持,但要求蒋成良赔偿20万元损失费于法无据,不予采纳。
 


 
上一条新闻:
下一条新闻:
[关闭窗口]
本站服务
· 贾明军主任简介
· 吴卫义律师简介
· 赵宁宁律师简介
· 王小成律师简介
· 陆颖律师简介
· 徐洁律师简介
· 朱永香律师简介
· 付忠文律师简介
· 王悦建律师简介
· 200-500面谈咨询
· 离婚调解服务
· 案件代理服务
· 网上预约咨询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