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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土不服湖南妻子出走 三年后获准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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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09-14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
四川新闻网消息 一名四川农民在广东省湛江市打工期间认识了一个湖南妹,从认识到恋爱,一年后湖南妹嫁到四川做了新媳妇。谁知刚结婚二十多天,新娘便因不服当地的水土、风情和生活习惯离家出走。丈夫于是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9月1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宜宾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支持原告请求,准予双方离婚。
宜宾县隆兴乡林石村农民小兵于2002年在广东省湛江市打工期间认识了湖南省武岗市女青年小娟。当时26岁的小兵与比自己小四岁的小娟从相识发展到自由恋爱,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双方约定回小兵老家宜宾县隆兴乡林石村大河社居住生活。2003年2月12日两人在当地乡政府登记结婚。但婚后才二十多天,小娟由于对当地水土、风情和生活习惯不适宜,双方发生争执吵闹。当年3月6日,小娟离家出走至今三年多仍下落不明。
法院审理认为,小兵与小娟结婚时间短,婚后小娟不适应原告处的水土、风情和生活习惯而离家出走已三年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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