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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妻子成伤 丈夫获刑一年

日期:2006-01-12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上海高院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南汇区周浦镇农民颜玉龙,为家庭琐事与妻子争吵,竟使用暴力,对妻子拳打脚踢,致妻子轻伤,日前被南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今年7月31日上午,,现年31岁的颜玉龙在南汇区周浦镇某村其家中,因家庭琐事与妻子金某发生争执,在双方扭打过程中,颜玉龙朝妻子头面部猛击几拳将其打倒在地。随后颜某又用脚猛踢已倒地的妻子胸腹部几脚。经上海市公安局损伤鉴定中心鉴定,金某因外伤致左胸腔气胸伴积液,左胸第7、9、10肋骨骨折伴移位,已构成轻伤。鉴于颜玉龙案发后有自首情节,法院对其作出了从轻处罚。(富心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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