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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做亲子鉴定孩子非亲生 状告妻子获赔8万元

日期:2006-09-08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新京报讯   因亲子鉴定证实自己疼爱的儿子非亲生,穆先生将妻子告上法院。在提出离婚的同时,他还要求妻子返还他4年间支付给儿子的抚养费、保险费6万余元。同时向妻子纪女士索赔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记者昨日获悉,法院一审判决支持穆先生的请求。

 

  庭审时又做亲子鉴定
    38岁的穆先生称,自己与妻子结婚6年,感情一般。两人时常因琐事争吵,并已分居半年。但最令他痛苦的是,今年4月,经亲子鉴定发现,自己疼爱4年的儿子并非其亲生子。
   “我一直将孩子视为己出,倍加关爱,得知孩子非我的亲子后我痛苦万分,感到莫大侮辱,精神上受到了严重损害。”穆先生在起诉书中提到,自己与纪女士感情彻底破裂,起诉要求离婚,孩子由纪女士抚养。同时他要求纪女士返还为抚养孩子支付的费用6万元,及精神损失2万元。纪女士则表示,亲子鉴定结论有误差,不认可鉴定结论。
    庭审中,法院委托有关部门做亲子鉴定,证实不支持穆先生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女方接受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准许穆先生与纪女士离婚,并一审判决孩子应由纪女士自行抚养,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成长期间支付的生活费用和穆先生所支出的保险费用6万余元,纪女士应予返还。同时,因纪女士违背夫妻间应互相忠实的义务,法院支持穆先生索要精神赔偿2万元的诉求。
    纪女士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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