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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丈夫好友私奔生子 法庭调解赔丈夫3500元

日期:2007-03-12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即墨市的宋先生与妻子张某结婚后,好朋友纪某趁他外出打工,对张某大献殷勤。两人私奔后,生下一子。昨天,记者从即墨法院了解到,法庭调解张某赔偿丈夫3500元钱。

  好朋友拐走妻子

  1997年1月,宋先生与东北籍女青年张某结婚。婚后,同村一起从小玩到大的纪某天天来宋家玩耍。单身的纪某心灵手巧,宋家很多活都是纪某帮着干的,因此,张某经常在宋先生面前夸奖纪某。此后,宋先生外出打工,纪某来宋家更是殷勤。2003年春天,纪某和张某两人同时失踪,随后宋先生发现他们俩在即墨租房同居。

  两次起诉要求离婚

  2004年3月24日,思妻心切的宋先生突然接到即墨市人民法院龙山法庭的传票。原来,张某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要求离婚。宋先生按期前去开庭时,张某却没有出现,法庭只好维持他们的夫妻关系,但张某再也没有回家。不久,宋先生得知张某和纪某生了一个男孩。

  去年7月7日,宋先生再次接到法庭传票,原来,张某再次诉讼要与他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宋先生在法庭上向法官举报了妻子与他人同居并生育的事实。经法庭现场调查,张某当庭承认了此事。

  法庭要求妻子赔偿

  因张某有过错,经法庭调解,张某答应给宋先生3500元赔偿。宋先生的代理人表示,张某和纪某之间已产生了婚外婚姻事实,法庭应追究张某的重婚罪责任。法官表示,张某和纪某到底是重婚,还是非法同居,法庭没有权力定性。宋先生可向法院刑事庭起诉张某重婚,或向警方报案。一旦查实张某和纪某已非法登记结婚,或已夫妻名义长期同居,就可被认定为重婚罪,这样张某就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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