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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女子抱着婴儿找生父》追踪 婚外情酿下苦果非婚子苦寻生父

日期:2006-09-29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本报讯(记者徐枫)四川女子朱某非婚生子,与之发生婚外情的兰溪已婚男子叶某却不见了踪影。为讨要婴儿抚养费,朱某背着两个月大的婴儿一路找到兰溪(本报4月27日五版《四川女子抱着婴儿找生父》曾作报道)。由于叶某始终没露面,朱某只得诉诸法院。快5个月过去了,朱某等到了法院的判决书,但能否拿到孩子的抚养费还是个未知数。   
   
    2004年1月,29岁的朱某在上海某超市打工时,认识了同在超市打工的39岁兰溪男子叶某。据朱某称,叶某向她隐瞒了家庭情况,当时她也没对叶某作进一步了解,双方就开始同居。后来叶某的妻子来上海玩,她才知道叶某是有妇之夫。
    此时已有身孕的朱某没有与叶某分手,双方于2005年6月16日立下誓约。叶某保证:“虽因我有妻儿老小,但她(朱某)并不嫌弃……决心跟她白头到老,我跟家里中断联系。”叶某答应,等与结发妻子离婚后与朱某结婚。朱某也在誓约上保证:“他(叶某)已下定决心跟我,我跟他过一辈子,共同把孩子带大。”
       
    今年1月16日,叶某借口到老板那里借钱准备生孩子后一去不归。1月20日,朱某产下一男婴。朱某联系叶某,叶某的手机总是关机。3月22日,坐完月子的朱某找到叶某在兰溪的住址,叶某听到风声避了出去。4月10日,朱某向兰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叶某支付孩子抚养费。由于叶某不肯露面,法院开不了庭,朱某无奈离开兰溪。
       
    8月22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朱某赶到兰溪开庭,但叶某虽经法院公告传唤,拒不到庭。9月4日,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叶某自2006年10月起,每月支付朱某子女抚养费200元,直至非婚子能独立生活为止。
    据朱某的代理律师介绍,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朱某提出异议,已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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