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卫义 律师



吴卫义 主任律师

吴卫义 
律师执业证号:091105118252
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 主任
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课题组成员

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继承法律业务操作指引》课题组成员
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 秘书长

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 委员
上海电视台《新老娘舅》节目组特邀顾问律师

地址:上海市延安中路841号东方海外大厦15楼1502室
电话0086-21-6135 7805
手机139 17564 000

E-mail: wwy7382@iamlawyer.com


服务项目:

律师介绍:

  吴卫义律师: 沪家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课题组及《律师办理继承法律业务操作指引》课题组成员,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秘书长、委员,教育部“211”工程院校,扬州大学法学院特邀常年指导老师,上海电视台《新老娘舅》节目组特邀顾问律师。

  吴律师诉讼经验十分丰富,代理过数百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同时担任数家公司法律顾问。吴律师办案能力强,能刻苦钻研,工作认真负责,其学术论文发表于《人民法院报》、《上海法制日报》、《文汇报》、《中国妇女报》、《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等多家媒体学术杂志,并接受过《上海壹周刊》、《新闻晚报》、《法律与生活杂志》、新民网、上海电视台、东方卫视、第一财经频道等媒体的专访,其参著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律师业务》被法律出版社誉为“最权威的中国律师业务指南”,并被中国律师协会指定为律师业务必备丛书。其论文《浅议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分割》、《略谈夫妻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被全国律师协会民事法律研究会编著的《婚姻家庭法律师实务》(2008年卷)收录。此外,吴卫义律师多次应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西北政法大学等众多法学教育、科研单位的邀请参加全国性的法律学术研讨会和论坛,并作为主讲嘉宾发表演说。

   吴卫义律师以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办案宗旨,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深得当事人的肯定和支持。2007、2008年,吴卫义律师连续二年被我所评为“年度最佳律师”光荣称号;2008年被授予“沪家律师贡献奖”荣誉称号。
   2007年5月吴卫义律师荣获“中顾杯”首届全国律师博客大赛优秀博客奖;2008年1月在中顾网与全国律协组织的“就问杯”第二届全国律师博客大赛决赛中荣获优秀博客奖 ( 是此次唯一获奖的上海律师 )

  应华东政法大学的邀请,吴卫义律师多次为华政的莘莘学子们讲课。2009年吴卫义律师与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及商学院院长等校领导就法学教育和学术研究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并为华东政法大学即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作了题为“复合型法律人才职业发展”的讲座。此外,吴卫义律师作为扬州大学的常年指导老师为法学院的数百学生讲课。

  综合描述:吴律师适合代理重大、复杂的婚姻家庭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