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小成律师:王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先后在北京、上海等地名所执业,曾任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诉讼业务部主任等职,现为本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2008年10月经静安区司法局党委任命担任本所党支部书记。同时,王律师还应邀担任上海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节目主持嘉宾,静安区人民政府南京西路街道法律咨询专家等。2009年12月,王小成律师被授予沪家律师事务所“2009年度最佳管理合伙人”称号,并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信访矛盾调解化解(ADR)研究委员会委员。
王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外,还参加了我国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经济师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师职称。
王律师将委托人合法权益高于一切作为办案宗旨和执业信条。在案件处理上,针对每一起案件的不同案情,作到化繁为简、脉络清晰、思路明确,利用自己大量案件处理的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办案过程中,准确把握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的心理特点,找准调解解决家事纠纷的时机,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开辟沟通渠道,力求通过协商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法庭之上,王律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缜密的逻辑思维,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益求精的精神,为当事人仗义执言,积极维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07年10月,在办结一起疑难重大案件后,当事人专门赠送王律师一面锦旗,誉其为“当事人满意,维权好律师”!
执业以来,王律师在民商法领域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坚持法学理论与案件实践结合。尤其近几年来,王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方向案件的研究和处理,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先后接受过CCTV、BBC、东方卫视、文汇报、法制报、中国法院网、联合早报、新民晚报、上海法制报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有关案件受到广大媒体的关注和报道。王律师平时十分注重办案经验总结,撰写了大量的理论文章和学术论文,先后在《法制日报》《中国律师》《中国法院网》《房产时报》《上海律师》等多家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其撰写的《论夫妻公司法人格之否认》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法律研究会编著的《婚姻家庭法律师实务》一书收录,《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形态转化后归属之探讨》在《上海律师》杂志上发表并被收录《民商法论坛论文集》;王律师参与创作了《富人离婚的三十六个计策》、《大律师解小问题》等著作;目前已与北京大学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创作出版《离婚自助手册》一书。
综合描述:王小成律师适合代理较为重大、复杂的婚姻家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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