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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买不知道—再揭二手房买卖中的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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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11-24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韩勇 编辑:沪家网络部 新闻阅读次数: |
----作者: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 韩勇律师
张先生看好一处某中介公司挂牌的房产,价值二百四十万左右,他找到中介要求购房。中介回复说可以,要交给卖房者首付款80万。张先生估计了一下自己的经济状况,说只能出到70万,同时希望房价可以再降一点。一天后中介答复说卖家同意降点房价,但要张先生同意钱购房合同时价钱写得少二十万,这样买卖双方都可以少交一些税费。张先生研究了一下,觉得第一这种事确实可能对双方都有利;第二因为是少房款,即使卖家反悔也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也就同意双方可以签两个合同。中介紧接着就要求签意向金协议和购房协议。
张先生考虑了一下,觉得还是再问问看看稳妥一些。就到银行咨询了一下房贷问题,这一下张先生吓出了汗。原来张先生经济状况有限,只能承受首付70万,其他的向银行贷款,二百四十万的房子,银行评估后一般会答应贷款。但是如果自己拿中介所说的少掉了房款的合同去找银行评估,那么银行就不给贷那么多款,张先生就需要多交点首付,基本上还要80万左右。张先生回来质问中介怎么回事,中介先是百般抵赖,后来看赖不过干脆就说那你爱买不买,自己看着办吧。 张先生一边气中介毫无诚信,变着法的设圈套让自己钻;一边庆幸自己没有签那些意向金协议和购房合同,否则知道真相后如果不签合同,几万元意向金不但没有了,还要落个违约的坏名声。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中介为了赚钱可谓是不择手段,在购房过程中给购房者设置了一个又一个陷阱,就怕你不来,不怕你不掉下去。这里律师给购房者提几个建议,以供现在购房或将来购房的读者参考:
1. 购房者和中介其实就在玩一个博弈游戏,一般来说购房者少掏点钱就意味着中介商少赚点钱,两者之间永远存在矛盾,因此不要为中介一时的表态所惑。
2. 购房过程中每一步都需小心谨慎,虽然可能要多搭点时间,多搭点金钱,但与交易谈妥鉴定后再去找中介讲道理,打官司而累得心力交瘁相比,这点苦还真不算什么。如果购房者实在没有时间,可以聘请一个房地产律师全程服务,凭借律师的专业技巧与服务一定可以取得规避风险、购得好房的效果。
3. 意向金条款的签署要慎之又慎,以不签为上,大不了一拍两算,再去找别家中介购房,中介都是要赚钱的,麻烦一点,不怕找不到合适的中介。 总之,悠悠万事,房子最大;百年大计,尽心为本。希望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多问多看,考虑周全,高高兴兴地买到合适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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