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巫昌祯,女,江苏省句容县人,1929年11月生,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至今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现为教授。1955年曾参与《民法》起草。1979年、1997年两次参与《婚姻法》修改。著有《我与婚姻法》、《婚姻家庭法新论》、《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婚姻与继承法学》等著作。1991年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多次参加在国内举行的国际会议,为:世界法律大会、中美妇女问题讨论会、中日妇女问题讨论会、预防家庭暴力研讨会、世界妇女大会,等。先后赴美国、日本、澳大利亚、菲律宾、哥伦比亚、委内瑞拉以及香港考察妇女问题或参加世界性的国际会议。 |
|
|
|
|
|
 |
|
| 庚以泰,河北人。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55年曾参与《刑事诉讼法》起草。曾是胡风案的辩护律师。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创始人之一和第一任系主任。著有《刑事诉讼法教程》、《民族区域自治法学》、《民族法学概论》等书。 |
|
|
|
|
 |
新中国培养的第一批法学人才中,不少人登上了我国法学研究的顶峰。婚姻法学家巫昌祯格外耀眼,因为她是为数很少的女性、还因为她和丈夫庚以泰双双登顶。
婚姻法学家的婚姻和家庭是否与众不同?他们怎样处理事业与家庭的矛盾?与巫昌祯和庚以泰夫妇熟识多年的记者,于2003年9月17日上午,再次走进了他们温馨而简朴的家中。
同学、同行、同伴
巫昌祯和庚以泰一家的影集里,珍藏着一张49年前的照片。那是1954年,两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的结婚照。照片上,庚以泰神情俊朗、巫教授聪颖伶秀。一个是才子、一个是才女,两人的结合把郎才女貌改写...[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