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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本市律师队伍建设,推出一批优秀青年律师,并为法律服务业储备坚实的青年人才,根据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工作安排,于2007年11月——2008年3月在本市开展第三届优秀青年律师的评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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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市司法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青年联合会、上海市律师协会
协办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青年报社、上海法治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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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上海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上宣布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评选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本市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邮 编:200032 联 系 人:潘毓霞 党文俊 龚宏
联系电话:640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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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作出积极贡献。
2、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老律师,在年轻律师队伍中起到良好表率作用,并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努力开拓律师业务,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专业领域和律师团队中,起到楷模作用,初步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
4、在普及法律知识、促进公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服务社区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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