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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委会名单:
主任: 吴军营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马春雷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书记
委员: 桂晓民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跃旗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副书记
  吕红兵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
  蔡 忠 上海市综治办副主任、上海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主任
  庄孝志 上海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胡 军 上海市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徐晓青 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评委会名单(23人):
主任: 朱洪超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委员: 阎 立 上海市政法学院副院长
  李海歌 上海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
  吴烨宇 青年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总编辑
  ...... 详细名单>> 
 
    为加强本市律师队伍建设,推出一批优秀青年律师,并为法律服务业储备坚实的青年人才,根据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工作安排,于2007年11月——2008年3月在本市开展第三届优秀青年律师的评选活动。
主办单位:上海市司法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青年联合会、上海市律师协会
协办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青年报社、上海法治报
    在2008年上海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上宣布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评选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本市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邮 编:200032 联 系 人:潘毓霞 党文俊 龚宏
联系电话:64030000
1、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作出积极贡献。

2、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老律师,在年轻律师队伍中起到良好表率作用,并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努力开拓律师业务,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专业领域和律师团队中,起到楷模作用,初步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

4、在普及法律知识、促进公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服务社区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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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将对本次评选活动作追踪报道
·20位入围终评阶段的候选律师
·第三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候选名单出炉
·关于举办上海市第三届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评选时间: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
评选范围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执业三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本市注册执业律师。第一、第二届优秀青年律师获得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第一阶段为动员、推荐阶段(2007年11月20日-12月20日),在东方律师网刊登推荐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召开业内动员布置会议,各区县司法局、直属律师党委和律师代表团在听取团区委、青年联合会等单位意见后开展推荐工作。推荐人数一般不超过所在区县青年律师人数的2%,不足2%的至少推荐1名。
    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本届优秀青年律师评选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二阶段为审评阶段(2007年12月21日-2008年1月20日),由评选办公室对参选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筛选及分类。评选办公室组织评委对参评律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阅。由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参评律师统一审查,投票确定20名候选人名单。
     在上海青年报、上海法治报等报纸开设专栏,组织媒体报道青年律师的先进事迹,介绍青年律师成才模式。
    第三阶段为评选阶段(2008年1月21日—2008年3月),在东方律师网上对20位候选律师进行公示,期间,评委对候选律师的卷宗进行抽查评审。20位候选律师与上海政法学院等院校师生组成的大众评审团进行对话与交流。评委会根据候选律师的表现和卷宗抽查情况等综合因素,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评出上海市第三届优秀青年律师。

评选办组织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宣传优秀青年律师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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