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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的登记领证仪式
   30年前一见钟情执子之手,30年后相濡以沫或各奔东西。改革开放30年来,婚恋摆脱了
旧制度和旧观念的束缚,结婚与离婚变得更为自由。
   然而,当爱情挣脱枷锁之后,自由的天空一度让人迷茫。在经历禁锢与保守、自由和放纵
之后,人们又重新开始审视爱情观,传统美德再次成为婚恋信条。
   开放之风洗刷着婚恋观,也冲击着“从一而终,白头偕老”的传统准则。物质生活富裕后
,一部分人开始漠视爱情,背叛婚姻。在南方一些省份,富裕起来的农民流行“包二奶”,而
一些年轻女孩则选择委身于已婚港商。由此引发的种种婚姻问题,拷问着整个社会的道德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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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昌祯教授为我所常年法律指导顾问
   上世纪80年代人们对离婚尚存偏见
  新婚姻法的出台,带来了一场婚姻革命,引发了离婚高潮。更多人为追求爱情而重新寻觅伴侣。上世纪80年代开始,离婚案件逐年增加。
  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社会在进行转型的同时,“婚外恋情”和“家庭暴力”等现象浮现,国人的婚姻再次面临冲击。经过调研之后,法学专家们开始考虑再次修改婚姻法,来解决婚姻中出现的新问题。
  1996年,巫昌祯主持的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向全国人大提出了修改婚姻法的建议。同年,民政部牵头再次成立婚姻法修改小组。此次修改的重点   集中在解决“婚外性关系”和“家庭暴力”问题。经过长期的调查研究后,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公布施行。
巫昌祯说,夫妻互相忠实写进法律,是希望人们能忠于爱情,珍惜爱情,改变社会风气。婚姻法中这一规定,在道德上带有倡导性,在法律上具有宣言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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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昌祯:我两次参与婚姻法修改
   1978年,全国妇联和民政部成立婚姻法修改小组,领导派我参加了修改小组。修改小组有5位学者,分别来自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最高人民法院、法学所等处,工作地点在妇联的办公楼内。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对1950年的婚姻法进行修改。
   1950年我国颁布了婚姻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法律。这部法律完成了反封建的伟大使命,比如纳妾等封建制度被严令禁止等。这次婚姻法的颁布也带来第一次离婚高潮,我记得1953年当年的离婚案件多达100万件。十年动荡时期,这部法律基本失去了作用,那时候婚姻多带有政治色彩。以离婚来说,叫做 “该离不能离,不该离却离了”,政治对婚姻干涉很严重。这种情况造成的种种社会问题,也是我们修改婚姻法的原因之一。
   第一次修改婚姻法时,我和其他组员强化了4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是为了解决人口问题,适当提高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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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婚恋观大事记
  □19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施行,这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1980年  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新婚姻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1982年  广州市成立国内第一家青年婚姻介绍所。
  □1984年  《中国妇女》杂志在第6期上刊登了两条征婚启事,成为中国第一则征婚广告。
  □2001年  修订后的婚姻法公布施行。
  □2005年  首届中国婚博会在北京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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