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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当事人委托材料表(沪家婚姻律师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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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6-11-03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
一般需要三份:
1、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表(不需要公证、认证)
2、委托书(需公证、认证)
3、代理合同(不需公证、认证)
4、身份证明(视情况公证、认证)
5、起诉状、答辩状(视情况公证、认证)
委托人在国外若公证认证不方便,一般需要同时将以上需要公证、认证的材料办妥,若办理方便,可先完成1、2、3项材料的手续办理。
当事人基本通讯情况表(表1)
姓 名:
English: 手 机:
固定电话: 住 址:
English: 邮政编码: E-mail地址: MSN: 其他: 对方姓名 联系电话
手 机
E-mail: 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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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中文名: 英文名: 受委托人: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 贾明军律师 地址:中国上海 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1509室 电话:86-21-5877 5152 手机:1376 1144 852
委托人兹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贾明军为委托人 与(中文名) (英文名) 离婚纠纷案件的调解/一审诉讼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即代为查阅相关案件材料、起诉、应诉、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和解、签收法律文书、上诉、作裁决书的认证手续等。 代理期限: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或诉讼一审审理终结止。
委托人: 受托人: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 地址: 地址:中国上海 陆家嘴东路161号
招商局大厦1509室
电话:86-21-5877 5152 传真:86-21-5877 5148
二OO六年 月 日 二OO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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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 请 律 师 合 同(略)
离婚意见书
因(您的名子)诉(您配偶的名子)离婚纠纷一案,现声明人特发表如下声明: 一、我自愿与 解除婚姻关系; 二、因婚后无子女,故不存在子女抚养争议; 三、婚后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争议。 四、离婚后,住宿问题各自解决。 五、双方无其他争议。
以上声明内容确为我真实意思表示!
声明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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