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涉外婚姻
>>
涉外婚姻知识
>> 正文
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问题应如何处理?
日期:2004-03-04 新闻来源:
本站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南方网
对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
(编辑:贾明军律师)
上一条新闻:
下一条新闻:
[
关闭窗口
]
本站服务
·
贾明军主任简介
·
吴卫义律师简介
·
赵宁宁律师简介
·
王小成律师简介
·
陆颖律师简介
·
徐洁律师简介
·
朱永香律师简介
·
付忠文律师简介
·
王悦建律师简介
·
200-500面谈咨询
·
离婚调解服务
·
案件代理服务
·
网上预约咨询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