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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一些有关婚姻的特殊规定

日期:2008-05-01 新闻来源: 作者:: 编辑: 新闻阅读次数:

 


作者:冯文杰


    爱尔兰法律规定禁止离婚。所以爱尔兰人对婚姻大事考虑得极为周密,生怕“一失足成千古恨”。久而久之,晚婚成为爱尔兰人的风俗。
    所罗门群岛有一个地区的法律规定,男方婚前给女方的聘礼,不得超过相当于100英镑的最高限额,否则,将受到3个月的监禁或被罚款。

    英国法律规定,如果男子在大庭广众之下发誓并做到一年内不与妻子吵架,他就可以从国库里领到一只火腿。

    美国阿拉巴马州规定,一个男子可以合法地用不大于拇指的棍棒去惩处他的妻子。

    尼日利亚的包契地方当局规定,任何一个男子同在校学习的女孩子结婚都要坐牢和罚款,以阻止童婚和退学。

    厄瓜多尔安第斯山区的地方法律规定,第一次离婚的妇女须单身5年,才能再次结婚。第二次离婚,须单身8年才能再嫁。超过3次离婚,终身不得再嫁。

    秘鲁政府颁布的《保护妇女儿童法》规定,丈夫不得虐待妻子。谩骂妻子者可处5至10天监禁。殴打妻子者处服劳役一个月,若女方伤势较重,可判刑1至2年。对打骂小孩的父亲,母亲有权罚他扫地、洗衣1至2个月,达官贵人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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